Monday, December 7, 2009

定罪黄光裕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09年第25期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07日 共有 11 条点评 豆瓣网 字号: 问题首富的灰色财技与官商网络,即将在法庭上次第揭盅 《财经》记者 罗昌平/文   历时一年,曾两度退补侦查的黄光裕案,于岁末公诉到法院,庭审将至。   三度加冕内地首富,两次遭遇警方调查,已入不惑之年的黄光裕,此时是否困惑于其对政经大势与民意舆情的震荡?数年前的一夜,黄因期货巨亏而两鬓斑白,从此以“光头”示人。如今身陷监所,“光头”形象顺理延续。知情者告诉《财经》记者,黄光裕临审前夕精神尚佳,略显清瘦,但于公司大计仍有运筹帷幄之志。   这不是一个人的事,这是一张庞杂网络的倾覆。网络的两个核心中枢,分别是“问题首富”黄光裕和港澳赌业大佬连超。   狂飙初起之端,是在2008年11月19日晚间,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北京警方带走调查。11月26日晚,黄光裕的胞兄、新恒基集团董事长黄俊钦,中关村(000931.SZ)董事长许钟民亦因同案被查(参见《财经》2008年第25期“黄光裕迷雾”)。   随后,涉足黄案的商人、官员、赌友与掮客渐次曝光,一个环环相扣、错综无间的关系网终于显山露水。   第二波起于同年12月,涉及两名重要人物——黄光裕之妻杜鹃、赌业大佬连超。年届四十的连超系“海王星号”公海赌船主要投资人,为黄光裕多年的生意伙伴。   时针划向2009年,案情大步挺向政坛。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公安部政治部正处级女警员王菲、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区分局副局长钱宏祥等,先后被“双规”。   既而,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深圳市市长许宗衡等,相继陨落。案件渐明之时,政情陡然升级。   作为此案枝节的钱宏祥受贿案已于今年9月一审开庭,由此拉开黄光裕系列案的大审判。超过10人的豪华律师团,将为黄氏家族成员提供辩护——就所控罪名而论,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黄俊钦涉嫌内幕交易罪、金融诈骗罪,杜鹃、许钟民亦涉嫌内幕交易罪。其他政坛要员如郑少东、陈绍基、王华元、许宗衡等,主要涉嫌受贿一罪。女警员王菲、前领导秘书刘友君的掮客身份,颇引人侧目。   从民企富豪到政界达人,从金融诈骗到内幕交易、非法经营、行贿受贿,黄光裕案揭盅过程有如抽丝剥茧,惊悚离奇。梳理20余名涉案者,这是一张边界模糊、有亲有疏的无间网络,在政法大员的庇护下,黄光裕、连超的走私、赌博与洗钱生意已对实业与金融领域疯狂侵蚀,金额之大、面积之广,在民营企业案件中罕有其匹。   今冬的北京已经历三场大雪,囹圄之中的黄光裕此时应当深感季候的萧杀。但黄案侦办过程中已经显露出的种种迹象,却颇有可圈点之处:   ——黄光裕将作为自然人接受审判,未大面积牵涉关联企业,调查过程中的法治原则、私产保护颇得重视;   ——从黄光裕、许钟民等企业高管,到郑少东、相怀珠以及之后的陈绍基、王华元等政坛大员,官方均在第一时间发布了调查信息,有效规避了社会的猜疑与恐慌。   这些体现程序正义与信息透明的建设性举措,若能固定并推行,可谓一大进步。   上 篇   黄光裕案两宗指控均非重罪,但香港往事无法规避   黄光裕罪与罚   罪名之变   纵观黄光裕的草莽行迹,风波与是非无处不在。他的暴富传奇,正好对应中国改革开放的黄金20年。   1969年5月,黄光裕生于广东汕头的后歧村,家境贫寒。《财经》记者采访该村时,其母与近族至今仍居于此。黄光裕17岁北上经营电器商行,仅十余年间即坐拥遍布全国的连锁卖场。2004年,国美电器(00493.HK)在港借壳上市,他此后三次问鼎“内地首富”。   此次被控内幕交易和非法经营两宗罪,意味着他必须为自己充满瑕疵与传奇的暴富赎罪。这两项罪名看似简单,细加拆解却相当复杂。其中非法经营罪主要与连超有关(参见本文下篇),而内幕交易细节关联中关村、三联商社(600898.SZ)两家上市公司。   这应合之前中国证监会的通报。2008年11月28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在新闻通气会上披露,黄光裕旗下的北京鹏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鹏润投资)在对两家上市公司(中关村和三联商社)进行资产重组的过程中,“有重大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   证监会有关官员向包括《财经》在内的媒体通报,“2008年3月28日和4月28日,证监会对三联商社和中关村股票异常交易行为立案稽查。调查中发现,在涉及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等活动中,鹏润投资有重大违法行为,涉及金额巨大,证监会已将有关证据移交公安部门。鹏润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黄光裕。”   2008年11月19日,黄光裕被带走调查,警方随后以涉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1月26日,以此罪名对黄实施刑事拘留。不过,此后退补侦查已将这一罪名改为内幕交易罪。   在黄光裕案调查突破之后,11月26日晚,其兄黄俊钦和他委任的中关村董事长许钟民亦被正式调查。此三人系中关村重组中的一致行动人。实际上,黄俊钦、许钟民的罪状中均包括内幕交易一项。   所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是指以获取不当利益或转嫁风险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操纵市场,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而内幕交易略有不同,按《证券法》的解释,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买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七)》对此进行了延展,将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其他内幕信息的人员,从原来的上市公司扩展到了各类金融机构,包括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相关公司,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与内幕交易直接相关的“老鼠仓”,即为千夫所指的股市毒瘤。   内幕交易罪与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的量刑标准并不一致,就个人而论,前者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后者仅五年。   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黄光裕案曾两度被退卷补充侦查,原因之一正是涉及内幕交易的取证,工作繁杂,阻力重重。   其中一次退侦是今年7月,由检察院退回公安部门补充侦查,主要补充内容正是黄光裕案中涉及的内幕交易具体操作手段等。在补充侦查期满前,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呈交了卷宗,请求以内幕交易罪依法对黄光裕提起公诉。   “10月第二次退回补充侦查,依旧是证据不足,还需要公安机关补充新的证据。”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依据法律规定,这次是最后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再次收到卷宗并审查终结后,已正式向法院公诉。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该院将一审黄光裕案,但庭审时间无法告知。   操纵两只股票   黄光裕从一文不名,到坐拥国美电器、北京鹏润地产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鹏润地产)两大巨型企业,始终不弃电器、房产的双栖经营模式。但家电连锁的单薄利润与房产市场的巨额投资,一度引起市场对其现金流的疑虑。   与此相悖,黄光裕在二级市场动作频频,手笔惊人。分析人士解析黄光裕“资本帝国”的秘密——占用国美电器供货商的流动资金,在高回报的股票与房产市场获利。   “黄光裕自诩可以提供大规模的短期融资,但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与黄有接触的市场人士告诉《财经》记者,三个月正是国美电器占用供应商应付款以及商业票据的期限。   经查证,黄光裕及其兄长黄俊钦、同乡许钟民等人,在参与中关村、三联商社上市公司重组、资产置换过程中,通过其名下的公司提前埋伏,买卖股票,套利数以亿计。   1999年6月2日成立的中关村,曾是北京主打科技的上市公司。2000年因CDMA网络投资陷入31.2亿元贷款担保。2006年4月4日,黄光裕旗下的北京鹏泰投资有限公司受让中关村29.58%的股份,每股作价0.78元,比2005年每股净资产0.74元略有溢价。   中关村另一小股东许钟民,实为黄光裕潮汕同乡,两人关系非同一般。中关村总股本为6.75亿股,流通盘为3.75亿股,坐庄只需录得三成筹码。据介绍,黄氏兄弟、许钟民已在重组之初,布局二级市场的每股成本不过2元多。   从黄光裕2006年4月入股中关村起,该股票二级市场的股价约在2.50元左右,到2007年9月28日,股价大涨至14.76元,之后长时间停牌。在复牌前一天,中关村公布了地产注资计划——以每股14.67元向鹏泰投资及一致行动人非公开发行12.27亿股(总计180亿元),用于收购鹏润地产。   2008年5月8日复牌后,中关村股价最高达到17.80元,超过600%的涨幅已严重背离同期大盘。市场人士认为,该股山峰叠峦走势必是庄家操纵所致,而黄光裕购买中关村2亿法人股的成本是每股0.78元,以2010年流通推算,若重组后股价拉升至10元,轻松斩获20亿元。   但出乎黄光裕意料,重组方案最终于8月28日被中关村董事会否决。黄光裕及同僚在二级市场频繁操作,已引起监管层注意。   调查发现,黄俊钦除本人利用信息提前布局中关村,还动员其名下公司内部人购买股票。当事人涉案证据确凿,本人供认不讳,建议以涉嫌内幕交易罪论处。   黄氏兄弟涉嫌内幕交易的另一股票即为三联商社。由于三联商社在山东市场的霸主地位,造成另外两大巨头国美电器、苏宁电器在此区域扩张乏力。黄一直想将其拿下。   2008年2月14日三联商社股权第一次拍卖,黄光裕假手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通过竞拍获得三联商社2700万股,以10.69%的股权成为该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拍卖当天,短短8分钟内,三联商社2700万限售流通股从7元起拍价飙升至19.9元,创下“天价”成交纪录。在二级市场上,复牌的三联商社连续六个涨停,最高收于17.68元。   据查实,自2007年9月起,黄光裕开始分批在二级市场买入三联商社股票,尽管其曲线拍卖所得的2700万股价格惊人,但二级市场的提前伏笔不仅可以填平重组成本,并有上亿元斩获。   接近调查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黄光裕上述两次坐庄,已非既往的大笔对敲、炒作消息等拉抬股价,而是依托重组提前布局,重组成功引导股价暴涨。操纵中关村股票期间,黄光裕放弃现金行贿,接下一笔背景深厚、交集广泛的3亿元委托理财资金,通过二级市场获利而变相向特定人员行贿。这在目前无法获得法律上的认定。   金融诈骗罪由来   除了内幕交易罪,黄光裕兄长黄俊钦被控的另一宗金融诈骗罪,正是涉及早年贷款。这也是黄氏兄弟始终无法绕开的原罪——在2006年国庆前夕,公安机关对其在中国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展开专题调查,一年后黄俊钦兄弟侥幸过关。   此事源于当年针对中国银行的一次专项审计,相关线索指向黄俊钦的地产公司在中行北京分行有大笔违规贷款。原中行北京分行行长牛忠光、黄俊钦及其心腹均被立案调查,相关资产遭查封。   其中一笔贷款发生于1997年6月,中行北京分行向黄俊钦实际控制的北京静安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静安公司)贷出1.6亿元人民币及1027万美元(参见《财经》2006年第22期“黄俊钦、黄光裕受查”)。   静安公司早年是一家合资公司,拥有北京市北三环东路一处中心地块。因彼时房地产市场疲软,1995年6月,原法定代表人邓南威、股东梁湖南将静安公司全部股权转让至黄俊钦名下公司,作价1800余万美元。   项目开工后,黄俊钦四处寻求银行贷款。据有关方面查证,1997年,黄俊钦与心腹于星旺等人伪造静安公司执照、董事会决议及法定代表人邓南威的签名,以静安公司之名向中行北京分行贷款五笔共计2亿余元。主持这些贷款的正是牛忠光。   年过六旬的牛忠光浸淫金融界40年,人脉通达。早年任中行北京分行信贷处处长,后为中行北京分行行长、总行董事,曾于1999年负责筹办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黄氏兄弟与牛忠光的拉线人,是两个女人——商人雷瑛和黄光裕妻子杜鹃。雷瑛现年48岁,与牛忠光存在亲密关系,两人同期被捕。黄光裕的妻子杜鹃39岁,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早年曾是中行北京分行的放贷员。1996年黄杜完婚,婚后有三个孩子。杜鹃2002年8月起担任国美电器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被警方控制。   静安中心直至1998年仍未竣工,黄俊钦等人故伎重演,再次采取篡改静安公司营业执照等,伪造“预售契约”、虚构租房合同等,假以房贷、车贷等从中行累计获得13亿元贷款,其中4亿元一直未还本付息——这成为黄俊钦原罪中的硬伤。   退居二线的牛忠光因参与筹办资产管理公司,居中运作,将上述约4亿余元贷款作为不良资产出售给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账面资产计价仅23%。2005年,接此不良资产包的四家竞标者中,有两家公司与黄俊钦兄弟密切相关,其中一家公司以账面资产40%的价格中标。   若非静安公司原股东举报,若非银监会叫停,这笔资产将被天衣无缝地平账。   《财经》记者获知,牛忠光目前因受贿罪获刑,其案情即涉及到黄俊钦。另据相关司法材料,黄俊钦及其公司通过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证明文件以及产权证明作担保,从中行北京分行诈骗贷款,且数额巨大,应构成金融诈骗罪中的贷款诈骗。   根据现行法律,贷款诈骗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由于刑罚与经济处罚均可谓重刑,据称此为律师重点辩护的方向。   未终的残局   知情者告诉《财经》记者,办案单位在查办黄光裕案时,视其为自然人犯罪。如果这一指控思路被法院采纳,那么黄光裕因其案值巨大,或将顶格量刑。两罪合并最高15年。而从罪名及可能面临的经济处罚推测,其胞兄黄俊钦可能略重。   接近黄光裕辩护团的人士认为,应该以黄光裕作为国美电器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来看待这个案件,换言之,黄光裕是以职务身份实施相关犯罪,应该属于单位犯罪。倘若这一观点最终被法院采纳,黄光裕的刑期必将大打折扣——因为两项罪名所涉的刑期,自然人要远高于法人机构。   黄光裕受查一年以来,调查部门一直将此案主角与拥有20万员工的国美电器隔离。这与之前的“上海前首富”周正毅案、上海社保案中枢张荣坤案不同,却与2008年10月获刑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张文中案有异曲同工之处。   如此充满瑕疵的首富故事,已招致市场关于各种潜规则的猜测。再加上20多万员工及数百亿银行贷款,有关方面已定调“要综合考虑社会效应、经济效应和法律效应”。故而黄光裕案的审判将存在较大的弹性空间。   今年6月,迫于资金压力的国美电器,引入贝恩资本融资达32.36亿港元。当时的增资方案,包括发行可转债和向老股东配售新股两部分。身处监所的黄光裕通过律师,曾向贝恩资本做出不参与配售的口头承诺。时至8月,黄采取先在市场抛售部分股权,再低价全额参与配股的方式,继续以34%的持股比例稳居国美电器第一大股东地位。贝恩资本间接控制的总股本不过11.3%。此役还稳固了黄光裕旧有的管理团队,财技之妙震惊业界。   不过,黄光裕案或将重复周正毅案的另一模式——无法规避其在香港资本运作的灰色往事。   8月初,香港证监会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申请,以涉嫌“证券欺诈或欺骗活动”为由,要求冻结黄光裕、杜鹃夫妇及其所控制公司Shinning Crown Holdings、Shine Group Limited价值16.55亿港元的资产。该申请已于当月5日临时获准。   黄氏财富拼图向来不为外界所知,而追溯此事可见其资本腾挪之术。   2008年1月28日,黄光裕及其全资拥有的Shine Group Limited,以总价23.90亿港元向黄之亲属转让国美电器总股本5.66%的股份。此转让每股作价12.79港元,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价16.84港元折让较大。对应于此,当年1月22日至2月5日,国美电器动用公司资金22.37亿港元,在11个交易日连续十次回购股份达1.298亿股,平均回购成本约每股17.23港元,溢价惊人。   当年3月,香港证监会着手调查此事,曾专门到公司取证,要求董事会配合并保密。据悉,黄光裕本人曾两次飞赴香港进行解释。   香港证监会公告称,上述十次回购实际由黄光裕、杜鹃夫妇策划,此举引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而黄氏夫妇以公司资金购买本来由其私人持有的股份,从而成功套现24亿港元。此笔资金一说用于偿还私人贷款,另一种猜测是用于曲线收购三联商社的股份。   此次超过16亿港元的冻结金额,创香港证监会执法史上新纪录。这也是香港证监会二度援引《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即涉及在证券、期货合约或杠杆式外汇交易方面使用欺诈或欺骗手段等的罪行进行调查。   黄光裕如果证券欺诈罪名成立,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及1000万港元罚款。这意味着,即使黄光裕能轻刑承担内地的司法追责,仍不能避免其在香港被诉。■   下 篇   一个首富的诞生与稳固,需要怎样的产权保护?   首富的无间道   黄光裕与连超   2008年7月,一起经公安部督办,包括京沪粤警方侦办的跨境洗钱案,进入收网阶段。此役中,银监会、外汇管理局等作为重要监管部门提供专业支持。   这一系列案件的一个分支,即是横跨上海、广东、台湾和香港四地的“7·20”网络赌博案。不过案件本身牵涉极广,包括黄光裕等重要人物均未善身。网络幕后“庄家”指向台湾和香港,其中与香港黑帮人物连超的洗钱网络存在交叉。   连超本名连卓钊,系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司马浦镇人,其早年仅是香港黑帮小社团“利群”的一名打手,通过走私及向警方通信赚到第一桶金。连的产业布局分明,通过二弟连棹锋实际控制海王集团(00070.HK);通过三弟连卓明控制新治实业(深圳)有限公司、香港浩业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等,连卓明同时还是深圳潮汕商会副会长。   据上市公司公开消息,连棹锋持有海王集团3.75亿股,持股比例为15.58%。该公司前身是歌手陈冠希之父陈泽民名下的骏雷国际。早在2005年,陈泽民因财困卖壳给连氏兄弟,后者将公海赌船“海王星号”注入上市公司并更名为海王集团。   船高九层、总载客量达500人的海王星号,是香港最具规模的五星级豪华邮轮。该船位于六楼的娱乐场设有多种博彩娱乐项目,如百家乐、二十一点等。官方网站统计,海王星号自1996年启航以来,平均每月载客量超过万人。   与澳门灯红酒绿的赌场相比,海王星号因为作为公海赌船,无需缴纳赌税、不用政府授权领牌,不受法律限制及警方监管,颇得博彩官员商人欢迎。加之内地近年来加大出境赌博查处力度,达官显贵选择隐蔽性较佳的赌船娱乐,即可减少曝光频率。   连超与内地政要、富贾关系熟稔,经常邀他们上船“一试身手”。黄光裕即是连超赌船上的常客,两者还合作“洗钱”。   相关记录载明,黄光裕在案发前的2008年前十个月,曾十余次往返于北京、港澳之间,数年前的往来记录更频繁。而黄的妻子杜鹃,亦在中间添色不少。   银行出身的杜鹃在财务方面非常熟悉,主要替黄光裕打理香港投资业务。身材瘦小、语速很快的杜鹃,与黄光裕一样强势迫人。2005年11月,杜鹃以5500万元购入浅香港水湾道56号一低密度分层单位自住,她与连超往来更密。   《财经》记者获知,2008年11月黄光裕案发不久,杜鹃得知保护网络无效后,试图借力于连超的海上线路外逃,终因已入监控之网,连超先于杜鹃被拘。   除黄光裕这等富豪,“拜倒”于连超赌船的官员并非少数,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即是一例。   61岁的王华元系安徽宣城人,其拥有25年军旅生涯,后转业至纪委系统。1998年5月起任广东省纪委书记,2006年11月调任浙江省纪委书记。官方“双开”王华元的通报称,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亲属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巨额礼金礼品;多次到境外赌博;生活腐化。   王华元赌博一事即与连超相关。根据相关通报,王华元一次赌博输掉150万元,连超和刘友君分别支付50万元,另一老板付给刘友君150万元获得结识王华元的机会。   刘友君案被指定由广东省纪委查处,系黄光裕案一个重要分支。46岁的刘是江苏高淳人,领导秘书出身,2007年7月起主政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新治会据点   深圳广深大厦位于深南大道、红岭路交汇处,步出大厦六楼电梯,入目可见一张木制前台,台面满是灰尘,抽屉尽开,但墙面依稀可辨繁体的“新治实业”四字。   这就是著名的新治国际俱乐部,或称新治会,它是连超在内地的一个重要据点。今年上半年,这里因客人吸毒已被停止营业。   新治会2006年11月开业,总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内设多重风格KTV包房、会员房、总统房等近50间。由于毗邻深圳第一高楼地王大厦,自开业以来生意一直火爆。   有关人士告诉《财经》记者,新治会成为连超发挥逢迎与结交才能的重要场所,他经常在此招呼官贾达贵,恭逢其会。另一方面,新治会还扮演了港澳与内地洗钱网络重要中转站的角色。   由于生意上的纠纷,深圳胜三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东曾多次与连超兄弟交锋,并遭威胁与拘禁。事情源于赵东公司从新治实业有限公司购买深圳赛格广场的物业。   赛格广场建成于2000年,高71层,位于著名的华强北电子商业区。2007年年底,连超的新治公司购得赛格广场51层至71层的物业产权。得手后,连超启动关系网络获得时任深圳市长许宗衡的批示,大肆更改大楼容积率,将公寓、消防通道、过道及配电房等改为写字楼,由此获得更大的建筑面积并对外销售。   2008年,赵东的公司累计向连超的新治公司预付5000万元,以每标准层1.2亿元的价格购买64层至71层的物业。随后深圳写字楼价格节节攀升,新治公司以存款和过户存在障碍为由,要求收回上述已协议售出的写字楼。赵东拒绝,随后赵两次被当地警方传讯拘留,并被告诫必须 退还赛格广场物业,此案由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深圳市市长许宗衡亲自督办。   今年6月5日,54岁的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家中被带走。这位湖南人颇具草莽之气,谈话中善用肢体语言,好酒、烟瘾很大。其在任深圳市市长正好四年。目前所知,其与黄光裕案颇有交集。   时至今日,赵东的公司既未获得上述物业的产权与使用权,亦未收回已支付的5000多万元现金。此纠纷发生期间,赛格广场71层整层已经更名至郑少东的亲属郑晓婷名下,目前已成功出售。连超与郑少东关系可见一斑。   2009年8月,赵东就此案飞赴北京,于19日应邀与相关调查人员进行了一天的交流。   陈绍基涉案原委   鲜有人知,上述洗钱案风起之时,已波及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叶树养于2008年8月案发,其案情之一是他的女婿通过连超向境外转移巨额资产,由此落入监视圈。   今年4月12日,陈绍基被带走调查,四天后新华网公开确认。官方内部通报称,陈案系“在押犯交代的线索”,此处“在押犯”实指连超与叶树养。其中叶被调查期间,陈绍基以省领导身份前往探看,并有叮嘱。   陈绍基为广东最具实权的人物之一,其祖籍广东中山沙溪镇,从部队转业入警界,1991年任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此后九年间广东公安逢大案必破,迎来“最威名显赫的年代”。此后陈绍基先后担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省委副书记,2004年当选为广东省政协主席,跻身正省级序列。   根据相关涉案人供出的陈绍基违法违纪线索,有关部门调查了陈氏家族的资产,发现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问题;且初步调查出陈绍基涉嫌受贿,由其家属收取受贿资金。其中叶树养向陈行贿数百万元。   并非巧合,上述人员中,陈绍基、许宗衡、刘友君同为广东省十届省委委员,三人于今年7月17日被同时撤销这一职务。   陈绍基与连超之间的交叉,得益于早年的一起旧案。据广东省江门市中级法院“(2002)江中法刑经初字第33号”刑事判决书:颜锡隆、连育奇、陈得坤、许烈雄、颜晓武因通过地下钱庄洗钱,获判非法经营罪。连超与香港汽车商人林益明作为钱庄的主要出资人,在该判决书中被标为“另案处理”。   该判决书称,1999年9月,为了转移走私款项及为他人非法买卖外汇到境外,连超、林益明等人合股设立地下钱庄,由许鹏雁二弟许鹏展负责该钱庄的具体运作。法院查明,2001年3月至8月间,这家地下钱庄共为15名客户购买港币共计5.37亿元。连超的证言证实,其签名确认2001年3月12日至7月17日,通过钱庄过数四笔,共计2581余万元。   彼时,连超名叫连卓钊,因得黄光裕、郑少东的援手,时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陈绍基批示未对其审查起诉。此后他以连超之化名,活跃于香港赌界与黑帮。由于赌博与洗钱存在直接关联,连超亦从未中断过早年的洗钱生意。数年后的2007年12月,连卓钊作为“香港人士”出现在政协广东省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单中,这同样拜时任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所赐。   接近案件调查的人士称,在初期的走私、洗钱活动中,连超、林益明是长期的搭档,又与黄光裕、郑少东等关系密切。上述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郑少东被查处原由之一,即涉嫌违规处置走私、罚没物品。   不过,香港人士连超会否在内地被起诉,目前尚不得知。他仍在羁押之中。   黄光裕被控的非法经营罪亦源于此。此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还包括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等。此罪以五年刑期为界,上下浮动对应情节之轻重。   黄光裕早年创业史,从未脱离走私的质疑。尤其是国美长期推行的低价策略,曾饱受“走私货源”的质疑。   保护盾:从010到563号   一个首富的诞生与稳固,需要怎样的产权保护?   2006年第一次突然被查后,黄光裕兄弟深感危机,深感缺乏上层背景,黄光裕一度将更多精力投入关系网的铺设。   如今看来,黄光裕的核心人际圈有一定的地域特色,他非常喜欢结交潮汕背景人士,如重组中关村的娱乐圈名人许钟民、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等。   51岁的黄松有系汕头人,2008年10月先于黄光裕被查,官方通报,黄收受巨额钱款,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生活腐化。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郑少东于今年1月12日被查。已知的事实是,郑与黄光裕案有直接关联。   在黄光裕被查后的去年12月23日,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会议上说,应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这被解读为对黄光裕案的特殊关照。   郑少东与黄光裕、连超年龄相仿,为广东潮阳人,毕业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拥有33年党龄与34年工龄。其1980年从警,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曾组织指挥侦破“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屡建大功。鲜有人知,这些案件的破获曾得到连超的信源支持,前者也反过来促成了黄光裕、连超的一枝独大。   郑少东亦为陈绍基的爱将。在陈主政广东省公安厅期间,郑历任刑侦局局长、常务副厅长,后被调任公安部经侦局局长。2005年4月,郑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一级警监警衔,在公安部警号编制为000010。   同案被查的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相怀珠,警号000021。相怀珠1964年6月生于山东沂蒙,早年一直在山东从警,2007年调任公安部。他在黄光裕曲线收购三联商社案中,曾鼎力援手。黄光裕兄弟2006年被查,亦获郑少东、相怀珠特殊关照而免罪。   第三名落马警员为公安部政治部正处级干部王菲。这名“头号警花”于2000年从沈阳军区转业到汕头市公安局,与时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相识,并一直保持亲密关系。   2005年4月,郑少东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年近30岁的王菲调入公安部,编号000563。同样是随郑少东之后,王菲于今年春节前夕被“双规”审查(参见《财经》杂志2009年第23期“‘警花’王菲掮客档案” )。   王菲喜好奢侈品牌,身家已达数千万元。大量线索显示,她宛若“无间行者”,混迹于京沪粤等地的多宗贿案中。从辗转托送的钻戒到精心调换的豪宅,从千元例行的“红包”到数十万元行贿,等等,王菲案背后勾勒出一幕幕鲜活的权力寻租图。她甚至在黄光裕案发之后,受杜鹃之托准备“捞人”。其行事之胆大、言谈之孤傲,颇令同行侧目。   时至今日,这张庞杂网络一朝倾覆,殊途同归。而黄光裕给国人留下一个辉煌背影,中国民企能否告别过去的财富增值路径,扮演合规与理性的积极角色?目前仍无答案。■   贺洁岩、卢宁卫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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