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1, 2009

创业板与中小板有明显区别

  深交所副总经理周明16日做客新浪网解答创业板问题时表示,从初期发行企业情况看,创业板特色确实很鲜明,与中小板是有明显区别的,希望广大投资者在创业板首日理性投资,也要对中国创业板多加呵护、充满信心。   他说,深交所将重点加强对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的监管,强化保荐代表人的督导责任,严格退市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努力将创业板打造成为“诚信之板”、“创新之板”。   周明认为,创业板是“机会与风险”共存的市场,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信创业板一定能诞生出中国的“微软”和“英特尔”。他特别提醒投资者,创业板的“风险”包括经营风险、技术风险、规范运作风险、估值风险和股价波动风险,广大投资者应该充分学习和了解创业板以及创业板公司特点,理性投资、审慎投资。   他表示,针对创业板公司的特点和面临的风险,深交所将借鉴中小板监管的成功经验,坚持“从严监管”理念不动摇,坚持“监管创新”,强化市场约束机制作用的发挥,监管好创业板公司。   针对市场上关于创业板和中小板差别不大、创业板是“小小板”的认识,周明强调,创业板和中小板是资本市场中两个不同层次的板块,发行上市条件不同,板块定位不同。创业板面向的服务对象是广大进入成长期的早期阶段的成长型企业,突出了“创新”与“成长”的特点,重点支持创新能力强、新经营模式、高成长的企业;中小板发行上市条件与主板一样,并且其主要面对的服务对象是进入成长期后期阶段比较成熟的、经营相对稳定的企业。   周明指出,从行业对比来看,中小板现有297家企业,其中226家企业属于制造业,制造业企业比重高达76%,并且大部分属于传统制造业;而申报证监会的149家创业板企业当中,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行业占比达68%,制造业只占15%。本次首批发行的28家企业也充分体现了创业板“创新”与“成长”特点,虽然有8家属于制造业,但这其中生产工业机器人的新松机器人、生产节能灌溉设备的大禹节水、生产交通运输设备的鼎汉技术等都是属于创新能力很强的高端制造业。   他强调,市场各方应当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创业板的特色,因为多层次资本市场框架随着创业板的推出刚刚建立,随着创业板建设、多层次市场建设的推进,创业板和中小板的层次将更加分明。   已发行的28家创业板公司计划募集资金70.78亿元,实际募集资金154.78亿元,即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了计划募集资金的1.19倍。周明表示,深交所对于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尤其是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问题十分关注,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为了保证超募资金的安全,在刚刚颁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当中,深交所要求超募资金应同样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而且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不能用于开展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赞助等;深交所还明确提出,上市公司最晚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对外披露,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时,还应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周明指出,创业板公司虽然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较强,但由于发展历史相对较短,民营企业、家族企业比例较高,一股独大的现象更为明显,所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为了在开板之初立好规,促进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诚信经营,深交所在总结目前上市公司监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的基本特点针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涉及的各方面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行为规范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或者是突出问题,制定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目的就是为了不断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创业板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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